来源:半岛晨报
很多会员刚刚办卡
还没有任何消费
结果游泳健身馆
竟然在夜间偷偷搬家
游泳健身馆夜间偷偷搬家
去年7月,家住甘井子区泡崖八区的顾女士,在钜美汇泡崖店办理了一张会员次卡,“这张卡是我和朋友合办的,一共花了4000元钱,可以消费200次,谁拿这张卡消费都可以。”顾女士说,她办完这张卡后,因为赶上疫情,她们便一直没有到这家店消费。
疫情解封后,顾女士打算到钜美汇泡崖店消费,可到店后发现供暖设施不是很好,“店里比较冷,所以就没去游泳。”顾女士说,直到今年5月以后,气温开始升高,她才第一次到店里消费。随后的一段时间,顾女士和朋友分别到这家店消费几次,“我俩加起来用了不到20次。”
8月26日,顾女士准备到店里游泳,结果发现这家店关门了,“当时商家给出的说法是泳池水泵发生故障,预计8月28日恢复营业。”
顾女士当时也没有在意,可她没有等到钜美汇泡崖店恢复营业的通知,而是等到了钜美汇泡崖店偷偷搬走健身器材的消息,“应该是8月29日晚上至30日凌晨这段时间搬的,结果被会员发现了。没有任何通知,大晚上偷偷搬家,这是什么情况?”
三年卡只用了几个月
记者了解到,在钜美汇泡崖店办理会员的市民有很多。去年10月,王女士在这家店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她办的是3000元钱一张三年不限次数的亲子卡。随后的一段时间,她多次到店内游泳健身。期间因为疫情原因,钜美汇泡崖店停业一段时间,“我们的会员卡的时间也都往后延了。”
今年暑假,因为要在家照顾孩子,王女士便没有到店里游泳健身,眼瞅着就要开学了,她还准备等孩子上学后,她重新开始游泳健身。可没想到,8月30日早上,王女士得知钜美汇泡崖店夜间搬家的消息。“我的卡才用了8个月,还有两年多时间没有消费。商家在没有向会员告知的情况下,偷偷搬家,这也太过分了。”
“今年八月份,钜美汇泡崖店还推出挑战100天活动,但需要交520元的保证金,挑战成功后可以退还保证金,挑战失败也可退还320保证金。”王女士说,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很多人前来办卡。“搬家前几天还在搞活动,这些新办卡会员连一次服务都没享受到,你说气不气人!”
8月27日关门期间还在售卡
8月办卡刚上两节课
今年8月,宋女士花了1500元钱在钜美汇泡崖店购买了20节游泳课。宋女士说,让孩子在这家店学游泳,一方面是离家近,比较方便,另外之前她到这家店进行过考察,发现这家店的环境、硬件设施、以及教练的教学水平都还不错,于是就在这家店办理了会员。
办理会员后,宋女士的孩子摔伤了,于是她便没有带孩子上游泳课。8月24日,宋女士带着孩子上了第一节课。8月26日,刚刚上了两次课的宋女士发现钜美汇泡崖店关门了。按照商家的说法,8月28日周一钜美汇泡崖店就应该开门,可当天仍然没有开门。宋女士询问销售顾问,对方表示不清楚什么时候恢复营业。
听到销售顾问的说法,宋女士的心一下子慌了,“以前我吃过这种亏,商家以各种理由推迟重新开业时间,最后一直不开门。”此外,宋女士发现,近一段时间,钜美汇泡崖店频繁低价销售会员卡,“这家店办会员卡的价格比较混乱,很多人办卡的价格都不一样。”
夜间搬家被会员发现
“推出了新活动,而且价格这么低,不会出问题吧!”担心商家解散会员群,于是宋女士新建了一个群,把会员全都拉到了这个群里,她提醒众多会员注意钜美汇泡崖店的动向。
8月30日凌晨,有会员发现钜美汇泡崖店正在偷偷的搬家,“健身器材、办公用品,甚至连地毯都搬走了。”宋女士说,得知这一消息后,越来越多的会员赶到现场讨说法。
8月30日,在有关部门协调下,钜美汇泡崖店相关负责人到场,最终写了一份通知,大意为钜美汇泡崖店现停业整顿,停业期限预计于2023年9月10日前结束。这期间钜美汇泡崖店会员,可以到钜美汇桃源店免费锻炼活动。如2023年9月10日无法恢复经营,该会所负责解决店内会员遗留问题,本人承担责任。通知落款人为杜某某。
8月30日上午,钜美汇泡崖店租用房屋的管理单位也张贴通知:“即日起我司已将该房屋收回,后续退卡事宜及会员领取物品相关事宜,均联系大连钜美汇体育有限公司负责人,与我司无关。”
宋女士认为,钜美汇泡崖店在房租马上到期的情况下,大肆低价销售会员卡,“这不明摆着有问题。”
已有近千名会员登记
目前,钜美汇泡崖店的会员们成立了多个维权群,“已经建了三个群,登记的会员已有上千人,涉及金额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实际人数还要更多,因为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事儿。”宋女士说。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钜美汇泡崖店的前员工郑刚(化名),他在今年5月离职,“公司还欠我7万多元钱,我已经申请了劳动仲裁,9月28日开庭。”
郑刚介绍,他离职前,钜美汇泡崖店有会员1200左右,他离职后还和一部分会员有联系,结果发现店里开始低价销售会员卡,“之前是1000元可以游泳健身30次,后来变成了1000元50次,另外还推出了百日挑战活动。因为价格便宜,钜美汇泡崖店新增了很多会员。”
记者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钜美汇泡崖店的一个电话,对方表示他是钜美汇泡崖店的工作人员,因为老板才接手这家店不久,因此他没有老板的联系方式。“钜美汇泡崖店有2000名左右的会员,这家店什么时候关门,什么时候恢复营业,老板根本就没通知我们。”
今年7月钜美汇法人变更
爱企查信息显示,大连钜美汇体育有限公司的法人为杜某某,公司成立于2021年8月20。目前,该公司经营状态为开业。记者注意到,今年7月19日,大连钜美汇体育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投资人、高级管理人员均发生了变更。也就是说,杜某某在今年7月才接手这家公司。
根据知情人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多次拨打钜美汇泡崖店负责人的电话,但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又拨打了钜美汇桃源店的电话,接线员表示她们店目前还在正常营业,至于钜美汇桃源店和钜美汇泡崖店是不是一个老板,她不是很清楚。记者留下电话,希望接线员能够转告相关负责人,给记者一个回复。但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没有得到任何回复。
钜美汇泡崖店是否恢复营业,本报将持续关注。
办理预付卡需谨慎
北京市盈科 ( 大连 ) 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表示,消费者在商家办理预付卡时,与商家形成合同关系。消费者履行了支付对价的义务,商家应秉承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提供商品或服务等合同义务。如果商家违约,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组织起来委托律师到法院起诉。
王金海提醒消费者,在办预付卡之前,一定要先了解健身房的实力和资质,不要贪图优惠,一下子交几年的费用;签合同时,要注意细则,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也要写入合同中,维权时才有证据。
半岛晨报特别报道组
记者温济聪
委托理财要树立风险意识、法律意识。应当选择合法、具有相应资质的理财机构或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的事宜,按照相应机构、公司的规章、流程办理委托理财手续,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内容,依法履行合同——
前不久,明星黄晓明和其母被卷入金额高达18亿元的“精华制药”股票操纵案。按照当事人的说法,他是因为接受了高某和路某提供的非法代客理财服务,才被牵涉其中。值得关注的是,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非法代客理财?被代理人是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通过操纵股价方式已获取的账户收益,又该如何处理?如何借助合法理财机构或券商、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资?
委托理财要审慎
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代客理财可通过合法私募及公募基金、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开展。此外,只要委托理财合同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亲朋间也可通过理财委托合同委托他人代为理财。非法代客理财多指证券公司从业人员私下接受客户委托,擅自代替客户从事证券投资理财的行为,也指没有经营资格的机构或个人公开招揽客户,与不特定投资者签订委托协议,以代客操盘、承诺收益、亏损分担等为诱饵开展非法理财代理。
在威诺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兆全看来,首先,合法代客理财以公司为协议签署主体并经由严格法律程序,而非法代客理财往往只是从业人员口头承诺或简单签署投资理财协议,签署主体多为从业人员个体。其次,合法代客理财行为在客户资产管理专用证券账户中进行,非法代客理财往往在客户普通账户中进行。再次,在合法代客理财中,证券公司依双方约定与法律规定对出现的问题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非法代客理财,如证券公司不存在过错,客户只能追究从业人员个人法律责任。
具体到上述股票操纵案,被代理人是否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认为,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利用16个股票账户操纵“精华制药”股价的行为人是高某。黄晓明和其母的股票账户只是16个账户中的两个,倘若其没有授意、指使、积极参与或者与高某共谋操纵股价,就不能算是操纵市场行为人。从现有证据来看,不能认定黄晓明参与了操纵市场炒股,准确地说是黄晓明的股票账户被人用于操纵市场炒股票。
根据《民法通则》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同时,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基于上述规定,只有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代其理财行为违法,且未作反对表示的情形下,被代理人才需承担连带责任。否则,在被代理人不知道代理人代其理财行为违法或者知道之后表示反对的,被代理人无需承担连带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岳屾山表示。
当前,不少高净值人士喜欢将账户交给私募打理,甚至直接出借账户,最后进行利润分配。出借个人账户委托他人代理交易,这一行为虽然并未构成行政违法,但仍然是对证券法中有关账户实名制要求的“越界”。
今年6月1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曾发布《关于对证券违法案件中违反账户实名制行为加强自律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对证监会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中“借用他人证券账户和出借本人证券账户”的主体,中国结算将采取为期6个月的限制新开证券账户措施,限制新开户措施期满后的12个月内,涉案主体申请新开证券账户的,须到证券公司临柜办理。
操纵股价收益应罚没
律师表示,在这个案件中,黄晓明与路某以及高某之间实际形成的是委托理财的法律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行为,只要内容合法,法律是尊重合同双方内部自由约定的。
“证监会已经认定黄晓明等14人账户所获收益为操纵市场所得,由于操纵市场属于违法行为,因此所获收益应当被没收。目前,证监会已经没收了操纵人全部违法所得,并开出了违法所得1倍的罚单。”杨兆全说。
岳屾山表示,以操纵股价等方式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根据行为的危害性可分为违反行政法规和刑事违法,获取的账户收益的处理也存在区别。《证券法》明确规定,禁止任何人以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以其他手段等操纵证券市场。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操纵证券市场获取的账户收益等非法所得,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30万元的,处以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法》规定的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其犯罪所得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
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投资者需要关注的是,一方面应当选择正规合法的理财机构,比如券商、基金公司等。投资者可通过查询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协会,搜索该公司是否有备案信息,是否正规合法。另一方面,应当选择盈利相对稳定的理财机构。关注在6个月及以上长期时间范围内公司的盈利状况;避开收益虽高但是风险超过自身承担范围的理财机构。”杨兆全建议。
岳屾山建议,首先,要有风险意识、法律意识。风险与收益并存是投资场上不变的定理,在看到高收益的同时,更要看到其背后可能隐藏的高风险。依法、合规无疑是防控风险的根本方法,应选择合法、具有相应资质的理财机构或基金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事宜,按照相应机构、公司的规章、流程办理委托理财手续,明晰双方权利义务内容,依法履行合同。
其次,要评估风险、量力而行。依据合法理财机构或基金公司的风险评估体系或测试,确定自身的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在自身所能承受的投资风险范围内,要求理财机构或基金公司推荐相应等级的投资或理财产品,进入切实符合自身风险偏好、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场域。
最后,要关注形势、适时调整。投资不是一劳永逸的,市场行情千变万化,应当及时关注理财机构或基金公司提供的风险提示、市场情况、行业资讯等信息,根据市场实际变动,及时调整投资安排、投资重点等,在动态中防范投资风险。
原标题:委托理财风险要提防